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县级
2025-12-31 2025-12-31
2025年中招照顾对象及照顾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对以下情况予以照顾:

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时学业成绩照顾5分其中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学业成绩再照顾5分。

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192号要求执行。

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考生中的残疾学生只要能坚持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符合录取条件的志愿学校要一视同仁予以录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分录取条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不累计降分。以上各类照顾不累计计算以照顾幅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所有照顾对象经市中招办核定后将名单进行公示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