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县级
2026-05-14 2026-05-14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管城回族区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5年度郑州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结合我区中小学工作实际,现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推动评审工作科学化、专业化和规范化,真正评出水平、评出能力,不断提高全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组织领导

2025年度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管城回族区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管城回族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负责程序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工作安排

管城回族区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申报178人(其中李佳免答辩),涉及22个学科。评审时间:20251221日。评审地点:管城回族区外国语学校。具体安排如下:

1221日   8∶30— 9∶00    评委会成立大会

1221日   9∶00—15∶30    组织讲课答辩

1221日  15∶30—16∶00    同行专家专业组评议

1221日  16∶00—17∶30    召开评审会议

四、组织评审

(一)召开评委会成立大会

宣布评委会人员名单并为评委颁发聘书。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专家学习职称政策、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工作纪律等相关文件,明确职称评审要求。组织评审专家、工作人员签订《职称评审和保密承诺书》。

(二)组织讲课答辩

1.讲课答辩考点设置

1)外场设置

讲课答辩考点大门前电子屏显示“2025年度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讲课答辩管城回族区考点,考点内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分警戒区域。大门口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维持人员及车辆秩序。

2)内场设置

考务办公室1个,负责工作人员培训。

讲课答辩室10个,备课室2个、候考室2个。

讲课答辩室设面试席、考官和工作人员席。面试席放置粉笔、黑板擦。考官席放置评分表、平衡表、水笔、铅笔和草稿纸。工作人员席放置计时器、订书机等物品。讲课答辩室设摄像录音设备,对面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

候考室应设座位178个,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室内张贴《讲课答辩应试者须知》,提供两台计算机和打印机,用于计算机抽课。

备课室设置30个备课席。

备课室、讲课答辩室门口外设置物品存放处。

讲课答辩室、备课室和候考室均使用无线信号屏蔽装置对手机信号进行屏蔽。

2.讲课答辩方式

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面试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对申报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全面考核。

3.讲课答辩内容

讲课答辩根据《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246号)要求进行,采取讲课+答辩相结合方式,教师岗位采用现场讲课+课后反思模式,教育管理岗位人员采用现场讲课+治校方略阐述模式。具体要求参照《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进行。

4.讲课答辩分组安排(参加中级职称178人,其中美术学科1人免答辩)

根据申报人员情况,按学段、学科共设10个讲课答辩组。分组情况如下:

第一考场17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0人、中学语文4人、心理健康教育3人;

第二考场17人,分别小学语文10人、中学语文4人、信息科技(技术)3人;

第三考场17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3人、劳动3人、历史1人;

第四考场17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2人、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4人、特殊教育1人;

第五考场19人,分别为小学数学12人、中学数学6人、化学1人;

第六考场19人,分别为小学数学13人、中学数学6人、;

第七考场19人,分别为外语(小学)13人、外语(中学)6人;

第八考场19人,分别为体育15人、物理3人、教育管理1人;

第九考场16人,幼儿教育7人、美术7人(1人免答辩)、生物学3人;

第十考场17人,分别为地理5人、科学6人、音乐6人。

5.讲课答辩考务人员组成

1)评委31人。每个讲课答辩组由3名评委组成,按不同学科不同学段抽签确定。

具体为:第一考场3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人、中学语文1人、心理健康教育1人;

第二考场3人,分别小学语文1人、中学语文1人、信息科技(技术)1人;

第三考场3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人、劳动1人、历史1人;

第四考场3人,分别为小学语文1人、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1人、特殊教育1人;

第五考场3人,分别为小学数学1人、中学数学1人、化学1人;

第六考场3人,分别为小学数学2人、中学数学1人;

第七考场3人,分别为外语(小学)2人、外语(中学)1人;

第八考场3人,分别为体育1人、物理1人、教育管理1人;

第九考场3人,分别为幼儿教育1人、美术1人、生物学1人;

第十考场3人,分别为地理1人、科学1人、音乐1人。

2)考场工作人员(46人):从区教育局有关科室和外国语学校中选派。

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20人。每个考场2人,负责监督、按照次序从备课室引领完成备课的应试人员进入讲课答辩室,考场内摄像、录音设备的管理、文具物品和表格的收发、计时、计分等工作。

候考室工作人员5人,其中报告厅3人,候考室2人,负责监督、候考室应试人员的抽签排序、身份验证、讲课内容的抽取、按纪律要求进行管理。

备课室工作人员4人,负责监督、备课时间记录及对备课期间的纪律进行管理。

监督巡视人员2人:负责监督、对考官、考生、工作人员抽签分组、考生抽签确定次序、考官打分原始数据及成绩汇总表等进行封存,对考试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考务办公室人员5人: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考点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考官进行抽签分组、考前培训,组织考生进行抽签分组及整个考务工作的管理协调。

后勤保障人员4人:由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维持考场周围秩序、配备医护人员、提供摄像设备以及全体人员用餐,保证电力、暖气和开水供应。

引导人员5人:由区教育局、考点学校工作人员担任,负责人员引领并管理楼层秩序。

机房管理人员1人:由学校专职计算机教师担任,负责保证计算机正常运行。

3)监督巡视人员(7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区教育局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对评委、应试人员、工作人员进行抽签分组,考前培训,对考试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督。

6.讲课答辩程序

1)应试人员签到。应试人员进入考点凭身份证先到签到处签到,签到处保管应试人员通讯工具。工作人员使用专用机器对应试人员进行人脸识别,将应试人员指引到相应候考室,考试结束后返还通讯工具,并引导应试人员离开考点。

2)抽取专业序号、确定应试顺序。应试人员签到后到相应候考室报到,工作人员宣读考试纪律及注意事项。由各专业组第1位应试人员负责抽取该专业讲课答辩顺序号,核实应试人员身份后,抽取确定讲课答辩顺序,并由每位应试人员在《讲课抽签汇总表》本人签名栏内签名确认后领取《讲课抽签顺序表》。

3)组织备课。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安排应试人员备课。讲课内容通过计算机随机抽签确定,即从正常教学应讲的教材中抽取一课。讲课内容分高中(不含选修教材);初中(1—6册);小学(其中一、二年级为一个学段,三、四年级为一个学段,五、六年级为一个学段);幼教(带任何一学科的大、中、小班所有教材)。备课时间为20分钟,备课时只允许携带课本,不得携带任何辅助教材、参考书等资料,由考务办公室统一提供备课纸。

4)讲课答辩。讲课答辩室工作人员按次序引导完成备课的应试人员进入讲课答辩室,采用讲课+答辩相结合方式对应试人员进行考察,其面试时间为20分钟,其中现场讲课10分钟,个人陈述3-5分钟,答辩5分钟。

5)评议打分。每个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评委当场进行评分。讲课答辩总分100分,其中教师和教研人员讲课(含个人陈述)70分,答辩30分。教育管理人员讲课(含个人陈述)30分,答辩70分。评委在考场前3名应试人员讲课答辩结束后,根据讲课答辩情况讨论后确定分数段并统一打分,之后应试人员独立打分。讲课答辩结束后,所在考场评委及时将参评人员成绩录入河南省职称管理系统。

(三)同行专家分组评议

1.本届评委会共分10个评议组,每个评议组评审专家由3名专家组成。

2.职称评审委员会应当营造浓厚的民主氛围,充分尊重每位评审专家的独立评审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评审专家施加影响。

3.依据评审标准,评议组专家集中审阅材料,每份申报材料由2名以上同行专家审阅,1人主审,其他人辅审。评议组专家充分讨论、评议,综合评价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进行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二分之一(含)以上,可推荐到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对不予推荐人员,评议组应当注明不予推荐的具体原因并填写《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未通过人员登记表》。

(四)召开评审会议

1.评审会议由副主任委员主持,评议组组长向职称评审委员会介绍同行专家评议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的基本情况和评议意见,回答评委提出的质疑。在发扬民主、各抒己见、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对照评审标准,独立做出评议意见,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三分之二(含)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严禁重复投票。

2.主持评审会议的副主任委员宣布投票结果。

3.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委会要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工作总结,根据评委会讨论的表决内容形成《会议纪要》。

五、有关要求

(一)职称评审组织实施部门及有关人员要严格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办〔202565号)《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和《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讲课答辩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郑人社办〔2025246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实施,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广大教师的申诉和举报。

(二)参加评审工作的全体评委和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期间,必须接受封闭式管理。

(三)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对有徇私舞弊行为的评委、工作人员及有违纪行为的参评者,要按照《河南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豫人社规〔20226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评委及工作人员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主动要求回避。考场实行全程录音录像,讲课答辩结束后有关音频、视频资料应封存备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