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 保护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8 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的通知》(管政办明电〔2019〕10 号)工作要求,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精准实施控辍保学措施,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现就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控辍保学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高度重视农村义务教育,办好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网络教育,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的总要求,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采取依法控辍、德育控辍、环境控辍、教学控辍、管理控辍,特色控辍等措施,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辍学问题,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稳定生源,减少学生辍学和非正常流动,全力办好优质、均衡、特色、和谐发展的教育,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明确目标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通过完善工作措施,努力提高入学率,减少流失率,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不断提高全区义务教育 入学率和巩固率。到2025年,全区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 100%,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于省定标准。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控辍保学工作“双线目标责任制”,各校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校校长、教师、班主任、教师与学生家长要明确分工,夯实责任,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二)严格学籍管理制度。强化对学籍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熟悉系统操作流程,对学生入学、转出、转入、休学、复学等情况要做到操作规范、材料齐全、记载清楚。切实发挥中小学电子学籍网的统计和监管功能,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重点监控辍学现象。进一步严格学籍管理和教育管理制度,确保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性,严禁弄虚作假和信息外漏。
(三)严格执行学生考勤制度。学生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应按学校规定事前持家长证明或由家长到校请班主任办理。学生请假在两日内 (含两日)由班主任审批,请假在两日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教务处批准,一周以上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两周以上由校长批准。学校每天要统计学生到校、上课信息,实行缺勤跟踪,对无正当理由缺课两天以上的学生要及时了解情况,说服动员其返校。要坚决遏制九年级学生春季班分流、六年级学生长期请假在培训机构学习等现象。
(四)实施学生辍学劝返制度。各校要随时掌握学生入学情况,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多与学生沟通交流,经常进行家访。对有辍学倾向的学生,做到“一人一案”,及时了解情况,采取多种措施,扎实细致地做好劝返复学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认真开展教育系统“1+1+1”帮扶活动,重点做好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家庭贫困学生等群体的入学问题,通过经济帮困、生活关爱、学习帮扶等多种形式,使每一名适龄儿童、少年都能依法平等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要不断健全完善留守、流动儿童信息档案,摸清每一名学生的具体情况,通过建立留守儿童亲情视频聊天室、生活特殊关爱等形式,努力弥补学生亲情上的缺失,使学生健康快乐成长。各校根据具体情况,尽最大努力,让残疾儿童随班就读,严禁歧视或刻意劝退残障学生。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要认真落实区教育局关于资助特困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采取行之有效的办法,想方设法解决好这些学生的入学问题,确保每一个孩子不因贫困而失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加强对辍学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摸清学生辍学情况、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因地、因家、因人施策,排查工作盲点,把“控辍保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校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全社会对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控辍保学”政策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三)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中小学要利用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在校学生有辍学苗头的学生日常监测工作,及时做好“疑似辍学”学生的报告、劝返和标注更新工作,做好小学与中学的数据对比和衔接移交工作,掌握每一名小学毕业生去向。
(四)完善学生辍学报告通报制度。各校要深入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家访时深入了解学生,对已辍学或有辍学倾向的,要及时采取措施,动员学生复学。各校要完善学生上学情况的日常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学生辍学,及时组织力量上门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并及时向区教育局报告。
(五)完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登记台账。各中小学要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均衡县认定工作,加强对学生档案管理,做好义务教育学籍建档工作。运用中小学电子学籍的统计和监管功能,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变动情况定期分析,重点监控辍学现象,增强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