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教育局 县级
2024-07-11 2024-07-12
2023年“一县一策”控辍保学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落实教育系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工作目标,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我区特制定2023年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如下:

一、成立核查劝返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政府统筹、部门配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工作要求,为全面摸清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扎实做好劝返复学工,建立健全长效监测制度,努力提升控辍保学水平我区专门成立专项核查劝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其他单位各司其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做好我区"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二、明确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

区教育局负责核查学生的学籍,协助当地政府做好文件起草、联络沟通、信息收集、报表整理等工作,指导学校做好核查劝返和控辍保学工作。

各公安分局负责核查学生的户籍、父母或监护人及家庭住址等有关信息,为核查工作提供支持。

区民政局负责乞讨、流浪儿童的登记及家庭困难学生的救助。

区司法局负责依法向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且拒不改正的家长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

各街道办事处及村委会(社区)要根据疑似失学名单开展逐个核查、登记和劝返工作,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并会同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

学校要建立和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联系,配合政府部门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

三、做好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

(一)做好核查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要对照下发的信息对比结果,采取入门入户到人的方式,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逐一核查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按照"疑似失学儿童核查结果分类统计标准"所列情形逐一甄别,归类统计,摸出真实失学儿童数据,全面准确掌握适龄儿童未接受义务教育情况。对核查中发现的因户籍管理、学籍管理、延缓入学、超龄离校、失踪失联、出国等原因造成的非真实失学数据,依据实际情况从疑似失学儿童总数中予以核减,对经确认为失学辍学的适龄儿童,要详细了解原因,逐一建档,作为劝返复学的基本依据。

(二)做好劝返复学工作

各单位通力合作,根据失学原因,精准施策,逐一解决他们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对适龄残疾儿童要区别不同情况,以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等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对入寺入教的,要着重做好法制宣传和思想工作,教育引导寺庙、家长配合政府工作。要依法管理、坚决整治违法违规举办的私塾、国学班等办学场所。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返校就读学生,教育部门要强化保障措施,指导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针对学生的学习基础和思想状况,给予个性化辅导,切实增强他们学习自信心、有效性和获得感。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应充分认识到做好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事关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是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的重要举措,各街道、区教局要切实履行控辍保学主体责任,将劝返复学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真正把控辍保学工作落实到每个家庭每个学生身上。

(二)核查劝返上报。各单位要对照疑似失学儿童名单逐一摸清情况,及时进行整改。对确属失学的,要把劝返复学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在逐一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基础上,各街道办要形成疑似失学儿童情况核查和劝返复学工作总结。

(三)健全监测机制。区教育局要利用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学校要每学期核查一次实际人数和学籍人数情况,并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学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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