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园)、各民办学校:
7月31 日下午,中牟县狼城岗镇与原阳县黄河交界处发生 一起5 名未成年人溺水事件。省、市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就此事件作出严厉批示。为汲取中牟“7.31”溺亡事件深刻教训,切实做好暑假期间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强调如下:
一、 提高站位,高度重视
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 谐稳定,做好防溺亡工作意义重大。各学校(幼儿园)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树立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当前,全区正在进行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及疫情防控工作,但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不能有丝毫的放松,一些行之有效的防范 措施不能松懈。各单位要始终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统筹灾后重建、疫情防控和防溺亡工作,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得当、落实有力。继续把防溺亡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落实防溺亡工作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 突出重点,加强教育
各学校要根据学生情况,进行针对性教育。要针对不同的 学生,开展不同的防溺亡安全教育。一是要突出特殊人群。对 于城镇学生、父母在身边的学生,可每周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进行提醒;对于农村学生、在郑务工的学生,每周不少于两 次综合提醒。二是要突出重点时段。做到“三个必须”: 每日 11 时至 12 时、17 时至 18 时必须提醒;其他地方发生溺亡事件时必须提醒;当日气温达到或超过 35℃时必须提醒。三是要突出特别关爱。对于单亲学生、困境学生、父母长时间不在身边的学生,暑假期间,要安排老师进行家访,适时了解这类学生暑假期间的生活、学习情况,同时把防溺亡安全教育送到家中。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
近期,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和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 区教育局要开展防溺亡督导检查。督导内容见附件,重点查看 暑假期间学校开展防溺亡安全提醒教育情况
2021 年 8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