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 乡级
居住证签注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住证持有人或代办人应当办理签注手续: 1、在居住地连续居住满1年的,在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2、在同一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内更换居住地的,应在更换居住地15日内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3、在省内跨省辖市区或县行政区域更换居住地的,应到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登记。暂住登记满半年后,再办理签注手续。
当场办理
免费
1、十八里河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紫辰路往北200米 2、柴郭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四环紫辰路往北200米 3、南刘庄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贺江路22号 4、紫东河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兴路与南三环交叉口往南2000米紫东河小区内 5、尚庄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郑尉路嵩阳中学对面 6、南曹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拥军路 7、张华楼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街道拥军路 8、腾飞路警务室: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尚庄路8-10正西方向50米
1、十八里河警务室:86129110 2、柴郭警务室:55369110 3、南刘庄警务室:55968110 4、紫东河警务室:15713671836 5、尚庄警务室:60918655 6、南曹警务室:15713672175 7、张华楼警务室:15713672135 8、腾飞路警务室:15713671836
法定工作日: 春夏:8:30-12:00 14:30-18:00 秋冬:8:30-12:00 14:00-17:3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1、居住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3、根据申请事由分别提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