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
2.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下岗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
3.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
4.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
5.有关裁决、判决、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等:特殊情况下,也可由非户主家庭成员或者法定监护人、社会组织等提出申请。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