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县级
特困人员申请救助供养办理指南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无生活来源;(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根据《郑州市民政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郑民文[2020]84号)文件,从2020年7月1日开始,全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月730元。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低保标准的1.5倍执行,新调整的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统一调整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13140元
每周一到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请人户口所在社区
66338796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财产状况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的书面声明,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的承诺书,残疾人还应当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申请人还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详见附件特困申请流程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