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民政局 县级
临时救助申请
临时救助申请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 3、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户分离(经常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困难家庭人员(就业一年以,有固定住所); 4、当地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人员。
根据救助对象的困难类型和程度,原则上可给予每人不超过当月城市低保标准的10倍的一次性基本生活救助
每周一到周五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申请人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
66338796

临时救助申请材料

1、户口簿和当事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人户分离的还需提供就业证明和居住证明;

2、因病住院的提供诊断证明、入院、出院证和病历首页复印件,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单据原件、低保家庭的可以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医院公章)

3、因灾的提供家庭财产损失清单和相关证据,家庭财产入保的,提供保险部门的财产损失评估报告书;

4、各类意外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责任认定及赔偿认定等相关证明材料

5、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人还应当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见附件。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