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对象: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扶持措施内容和标准:
1.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市本级财政对各区按照每平方米不超过 1000 元标准给予 50%奖补,每平方米超出 1000 元的部分由区县(市)级财政承担。
2.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奖补。市民政局定期组织第三方对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设施配备、运营管理、服务等情况进行评定。被评定为优秀、良好、合格的,每年分别给予 15 万元、10 万元、8 万元的奖补。
3、养老服务人才奖励补助。(1)入职奖励:持有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等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并取得养老护理员证书(含行业培训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康复治疗(理疗)师证书,且入职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企业(组织)等,从事养老服务的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给予入职奖励。奖励标准为本科及以上 5000 元、中职中专及以上 3000 元的标准给予入职奖励。(2)护理员岗位补助:经培训合格入职符合补贴条件的养老机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从事一线护理岗位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市本级财政按照满 1 年不足 5 年的每人每月 100元、满 5 年不足 10 年的每人每月 150 元、满 10 年以上的每人每月 200 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助。
扶持措施标准:
奖补资金按照市、区 5:5 的比例承担。
实施部门: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电话:663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