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金岱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发放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人社部门发放)。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以现金形式发放
户籍所在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金岱街道办事处社区治理办公室(215室)
每季度审核一次
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不含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
郑州市岗南路1号金岱街道办事处2楼社区治理办公室215
0371-66090037

符合高龄津贴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户口簿(出示原件、留存户口簿首页、本人资料页复印件各3份),郑州银行的银行卡或存折(出示原件、留存复印件3份)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提出申请(行动不便的可委托子女等亲属代理申请),填写《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3份,另贴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一)、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二)、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乡(镇、办)每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三)、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