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北下街街道办事处 乡级
高龄津贴发放
高龄津贴
关于印发《郑州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暂行办法》(郑民文〔2016〕28号) 一、发放对象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属高龄津贴发放对象。 二、发放标准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 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生活补助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敬老补助费等统一为高龄津贴。 在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等困难对象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高龄津贴不计入个人收入。
郑州市户籍,年龄8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由人社部门发放)。
(一)年满80-8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 (二)年满90-99周岁的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 (三)年满10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300元;
申请人携带郑州银行存折就近网点领取
北下街办事处社治办
20个工作日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冬: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夏: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北下街街道办事处3楼社治办
0371-66244158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

3、《郑州市高龄津贴申请表》

4、近期免冠1寸照片

(一)申请:社区(村)在接到个人申请后,要认真调查核实,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及时将申请材料报乡(镇、办)。

(二)受理审核:乡(镇、办)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各乡(镇、办)民政所会同社保中心核对身份,避免重复发放。乡(镇、办)每月20日前将本辖区内享受高龄津贴老人的新增、变更(升级)、注销(亡故、迁出)等情况上报县(市、区)民政部门。

(三)办结: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核汇总后,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及时予以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