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前沿阵地,我所聚焦尚德路社区“人口密集、治理复杂”特点,以村居法律顾问制度为抓手,推动“法律顾问+网格治理”深度融合,破解老旧小区邻里矛盾等治理难题,让法治阳光照进千家万户。
不久前,社区80岁独居老人因子女疏于赡养频繁求助,甚至出现极端情绪。接到社区反馈后,我所立即调度村居法律顾问刘启航介入,构建“司法保障+情感关怀”服务体系。刘律师每周上门探望,以“母子式”陪伴缓解老人孤独感,同时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向老人子女开展法律宣讲,明确赡养义务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在法理与情理的双重引导下,子女同意履行赡养义务。为确保权益落地,我所协助老人申请法律援助,对接法院促成调解,签订赡养协议明确每月赡养费及探视要求。如今,老人已被一子接至家中照料,晚年生活有了坚实保障。
我所在此提醒,依据《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是法定义务,拒绝履行可能构成遗弃罪。子女可协商分摊费用、申请政府补贴,外地工作者应加强联系委托照料。赡养是血脉责任更是家风传承,我所将持续深化法治下沉,用司法温度守护“老有所养”,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遗憾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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