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2.河南省人才流动条例(2000年9月27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通过)。
二、适用对象
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
三、受理机构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四、受理方式
窗口或网上受理(手机APP)。
五、办理要件
1.企业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经营有需行业批准的项目加持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资质证书)。
2.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提供材料:
(1)法人登记证。
(2)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
(3)其他单位持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4)信息发布登记表。
六、办事流程
1.用人单位登录网站注册。
2.提交相关材料。
3.工作人员对有关材料进行审验。
4.资料审核通过、发布招聘信息。
七、办理时限即时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