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开业补贴申请表;
2.创业者身份证及创业者身份证明材料;
3.创业者《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在校生提供学籍证明材料即可);
4.工商营业执照;
5.员工花名册;
6.工资支付凭证;
7.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
1.申报
市级创业孵化园和新型创业孵化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孵化平台”)在孵的申请人,持办理要件原件向所在市级孵化平台申报,市级孵化平台向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申报材料;其他申请人,向经营地所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初审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辖区上报的补贴申报资料初审;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对市级孵化平台上报的补贴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3.实地查验
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对市级孵化平台递交申报补贴资料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查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接收的本辖区申报补贴的创业实体进行实地查验。重点查验申请人身份、实际经营情况、是否初次创业、是否为企业实际控制人等情况。
4.审核公示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提交的补贴申请登记信息进行网上受理初审。原则上于申请人网上申请登记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初审。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和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开业补贴申请进行受理初审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报创业实体的实地查验。
5.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市劳动保障培训就业指导中心将审核材料报送至市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市培训就业指导中心收到资金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创业者本人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