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 2000元):
(1)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享受低保、身有残疾、脱贫家庭、脱份械疾人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困难资质佐证材料(尽量通过信息系统协同获取);
(2)学生证或学籍证明;
(3)符合条件人员社保卡银行账号;
(4)《河南省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300元):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均为复印件),并填报《河南省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实名登记表》.同时符合毕业学年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只能享受一次。
1.困难毕业生人员认定
(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于8月份通过关注“河南就业”微信公众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hnjy.hrss.henan.gov.cn),通过注册申请获得个人登录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毕业学年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申报。
(2)高校初审与申报。高校就业部门通过申报系统对毕业生个人申请受理并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公示与认定。各地人社部门通过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对学校初审通过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并反馈各相关学校最终复核结果。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复核通过人员名单,将通过复核人员名单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补贴人员,并提请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
2.离校未就业毕业生认定
(1)申请. 符合条件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到生源地或求职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2)受理与审核。公示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3)登记录入、对审核通过的办理实名登记,并录入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
(4)公示与认定。将审核并录入系统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名单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享受社保补贴人员,并申请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按规定核拨补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