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塔湾路综合管廊系统及道路提升工程两个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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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塔湾路综合管廊系统及道路提升工程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中心城区塔湾路(紫荆山路—硝滩街)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 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路线全长总长1222.467m,本项目主要包含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供电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和综合管廊工程(入廊管线包括给水、高压电力、电力、通讯、热力、直饮水六种)。 |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来自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扬尘污染及路面铺设沥青时产生的沥青烟气,施工期间采取报告中提到的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道路营运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汽车尾气,通过采取加强道路的交通管理、加强绿化等措施能有效的减少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施工人员生活区租用当地民房,临时如厕问题就进入公共卫生间解决,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不大。 道路营运后,路面雨水径流是造成道路两侧水环境污染的主要形式,径流中主要污染物来源为过往车辆滴洒或泄漏的石油类。本道路两侧配套建设有雨水排水系统,能有效的收集该路段雨水,控制该路段雨水进入雨水管网,不会对沿线地表水体造成污染。 3、噪声 施工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期应严格执行监理制度,专人负责,通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方式等措施,对环境影响不大。 营运期,通过采取加强道路管理、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敏感点的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期道路工程产生的清表土方和建筑垃圾,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2019年7月30日-2019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