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市冯庄东路(贺江路-南三环)、道路工程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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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市冯庄东路(贺江路~南三环)道路工程 | 郑州市管城区南部冯庄东路(贺江路~南三环)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河南佳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拟投资906.18万元,规划为南北向城市次干路,南起贺江路,北至南三环,规划全长313.392米。 |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道路扬尘和沥青烟气,经采取洒水降尘、设置围挡、车辆缓行、易扬尘物料覆盖隔尘布等一系列措施后可以有效减少其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废水影响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污水经设置生态旱厕,定期拉走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实现综合利用。 (3)施工期噪声影响 建议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定期保养和维护,对固定机械设备进行适当的减振、隔声处理;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同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施工,确需夜间施工的,应报有关部门批准;施工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尽量避开村庄、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4)施工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工程弃土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项目废弃土石方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应根据《郑州市城市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所进行处置。施工期间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交由市政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理,严禁乱堆乱扔,防治产生二次污染。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时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包括对区域土地格局、生物量、水土流失等的影响,通过在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并种植行道林;项目开挖建设避开雨季,并采水保措施;妥善计划缩短单项工期;弃土回填凹形沟一侧挖好导流渠;在征地范围内施工,注意保护好周边植被;对建成区域及时进行绿化。合理组织工程进度,施工时尽量少占用临时用地。 (1)运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道路工程投入运营后,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源于汽车尾气和交通运输路面二次扬尘。通过加强对道路的清扫、养护,定期洒水,使道路平整、清洁,可有效减轻道路扬尘污染。 (2)运营期对水环境的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期汇水,污染物极少,通过规划市政道路雨水管网排入现状雨水管网。 (3)运营期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交通噪声。合理规划并采取限制车速、禁止鸣笛等措施。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 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过往车辆散落的杂物,以及过往人流遗弃的垃圾等。通过加强对过往的汽车进行必要的管理,对路面进行定期清扫。 | 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