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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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市潮河上游南曹村桥至小魏庄水库段生态治理一期工程(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 | 郑州市管城区潮河小魏庄水库至京广铁路桥上游20m | 郑州市潮河上游生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 北京华恒基业野生动植物专用标识技术服务中心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堤防填筑、生态湿地建设、滨河景观及水文化建设等。项目永久占地为134.94亩,临时工程占地面积约35.98亩,总投资6637.79万元。 本工程计划总工期 18 个月。 |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河道疏浚开挖、土方回填、配套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和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应对施工场地裸露地(含土方)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大风天禁止施工作业、严格执行规范施工等措施,施工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测限值的要求。对车辆的尾气排放应进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汽车排污监管办法相关规定。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收集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收集后定期清理用于肥田,项目建设完成后,将化粪池回填。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挖掘机、铲运机、推土机、打夯机、泥浆泵、振捣器以及运送土石方的汽车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85~95dB(A),经衰减后在声源200m处均可降低55dB(A)以下。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对于项目施工期开挖的土方以及淤泥,能作为景观工程垫土用途的,堆放于河道两侧待用;否则及时清运处理,与建筑垃圾一起调配至其他市政工程或清运至市环境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消纳场所。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理。 | 2020年1月6日-2020年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