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郑州丰田4S店项目受理公示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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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
郑州丰田4S店项目 | 郑州市管城区文治路与鼎尚街西北角云时代广场3号楼一层东侧 | 郑州裕华丰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350万元在郑州市管城区文治路与鼎尚街西北角云时代广场3号楼一层东侧建设郑州丰田4S店项目。 | (1)废气 项目喷烤漆房中作业工序产生的废气(包括喷漆废气、烤漆废气)经收集后,经1套“二级吸附棉过滤装置+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调漆间密闭负压抽吸引入喷、烤漆房有机废气治理措施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排气筒排放。 项目焊接烟尘焊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与打磨间空气净化装置共用一根排气筒排放;打磨过程自带收尘装置,建设方计划采用一套空气净化装置对打磨车间进行整体空气净化,净化装置内置过滤芯进行过滤后引入一根排气筒排放。 (2)废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和洗车用水,洗车废水经车间的废水排放管道排入隔油沉砂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本项目投产后,各预测点噪声将有不同程度的增加,车间噪声经隔声后各厂界预测点昼间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不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无夜间噪声影响。 (4)固废 该项目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不含油废零部件集中收贮后,外售给物资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2)废含油抹布混入生活垃圾中,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废铅酸蓄电池、含油废零部件、废矿物油、废油桶、废漆桶、废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等属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或利用。 | 2020年1月14日-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