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市区金岱-刘湾22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行政审批科) 传 真:0371-66252080
通讯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 邮 编:450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示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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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河南郑州市区金岱-刘湾220千伏网架完善工程
|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郑州供电公司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金岱-刘湾220kV线路工程 金岱-刘湾220kV线路起于220kV刘湾变电站西北数第三出线间隔,止于220kV金岱变电站东数第一出线间隔;全线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境内,途径十八里河镇。 (2)刘湾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刘湾220kV变电站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小李庄路与明珠路交叉口东南区域。 |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1)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检查。 (2)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郑政办〔2022〕42号),落实电磁辐射设施监督性监测的要求。 2.声环境保护措施 运行期定期对站内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其运行良好。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不外排。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变电站运维检修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通过垃圾箱分类集中收集,由保洁人员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集中点统一处理。
| 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