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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对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行政处罚
施工单位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 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本规定建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档案的。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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