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 县级
项目完成后,工程勘察企业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
行政处罚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勘察企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程勘察质量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四)项目完成后,勘察文件不归档保存的。”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 10000"以下的。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 1万元以上 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 10000"以 上 3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 1.5万元以上 2.5万元以下的罚款。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 30000"以 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责令改正,处 2.5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
0371-66362616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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