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执罚决字〔2020〕第06122号
2020年1月04日在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紫竹小区门前人行道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身份证号:4101************76)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管城执罚决字〔2020〕第06122号
2020年1月04日在管城区紫荆山路与南仓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紫竹小区门前人行道上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身份证号:4101************76)作出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