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执罚决字〔2020〕第02095号
2020年08月18日在管城区新郑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道路上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身份证号:41078**********76)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管城执罚决字〔2020〕第02095号
2020年08月18日在管城区新郑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北道路上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身份证号:41078**********76)作出罚款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