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执罚决字(2020)02012号
2020年01月22日10时30分,管城区货站街与城东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人行道,未束犬链且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其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个之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410***********31)做出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管城执罚决字(2020)02012号
2020年01月22日10时30分,管城区货站街与城东路交叉口向东200米路北人行道,未束犬链且未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牵领,其行为违反了《郑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个之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李某(410***********31)做出贰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