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执罚决字(2020)02073号
2020年07月17日19时20分,管城区东明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人行道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其行为过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顾某(4127**************11)做出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管城执罚决字(2020)02073号
2020年07月17日19时20分,管城区东明路与郑汴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西人行道处,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其行为过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我单位对当事人顾某(4127**************11)做出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