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县级
2019-03-20 2019-03-25
营业性演出审批

实施主体:

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适用范围:

在管城回族区行政区域内,申请营业性演出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 根据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十三条:举办营业性演出,应当向演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发给批准文件;对不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不予批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材料:

1、营业性演出申请登记表

2、《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或《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证明》、《个体演员备案证明》)

3、演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 份证 件类型及号码、职务)

4、演出协议或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同意参加的书面函件(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地点、演出日期等内容),个体演员自行举办演出的不用提交此项材料

5、如有未成年人参加营业性演出,应当提供其监护人出具的书面同意函件

6、场地证明:演出举办单位(个人)与演出场所的协议或演出场所出具的场地证明(协议或场地证明中应包括但不限于演出举办单位名称、演出名称、演出日期等内容)

7、在歌舞娱乐场所、酒吧、饭店等非演出场所举办的营业性演出,应提供场所的《娱乐经营许可证》或同意开业的消防安全证明,如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申请举办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的营业性演出,还应提供依法取得的安全、消防批准文件。

8、演出节目单及与节目单对应的视听资料:歌曲类节目应当提交歌词文本,用外文演唱歌曲应提交中外文对照歌词;乐曲类节目应当提交音频资料;舞蹈、杂技类节目应当提供视频资料;戏剧、曲艺等语言类节目应当提交剧本

9、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以及突发事故

10、行许可申请书

11、演员有效身份证明和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有效身份证明是指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12、演出活动承诺书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8062303

投诉电话:

0371-66303893

办理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管城区委电专办公区1号楼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公交线路指引:

乘坐B17路、2路、52路、65路、40路、58路到商城路紫荆山路(公交站)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1.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口;

2.免费邮寄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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