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适用范围:
在管城回族区行政区域内,申请歌舞娱乐场所经营单位设立审批
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
实施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06年1月29日国务院令第458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九条: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应当提交投资人员、拟任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负责人没有本条例第五条规定情形的书面声明。申请人应当对书面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受理申请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就书面声明向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核查,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经核查属实的,文化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实地检查,做出决定。予以批准的,颁发娱乐经营许可证,并根据国务院文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核定娱乐场所容纳的消费者数量:不予批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消防、卫生、环境保护等审批手续的,从其规定。
申请材料:
1、娱乐场所申请登记表
2、行政许可申请书
3、营业执照
4、娱乐场所公示申请表
5、投资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无《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况的书面声明
6、场所合法使用证明
7、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
8、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9、娱乐场所行政指导申请表
10、场所位置图
11、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
12、游戏游艺设施设备情况登记表 (游艺娱乐)
承诺时限:
5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8062303
投诉电话:
0371-66303893
办理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管城区委电专办公区1号楼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公交线路指引:
乘坐B17路、2路、52路、65路、40路、58路到商城路紫荆山路(公交站)。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1.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口;
2.免费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