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管城回族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适用范围:
在管城回族区区域内,申请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
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实施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第五条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
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申请材料: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
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承诺时间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咨询电话:
0371-68062303
投诉电话:
0371-66303893
办理地址: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号管城区委电专办公区1号楼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综合受理窗口。
公交线路指引:
乘坐B17路、2路、52路、65路、40路、58路到商城路紫荆山路(公交站)。
结果领取方式(可选择):
1.管城回族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发证窗口;
2.免费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