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
2.艾滋病防治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表;
(一)申请
1、提交方式:现场
窗口地址: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卫健委窗口。
2、提交时间(现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受理
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卫健委窗口提出申请——材料齐全并通过审查的予以受理。
(三)审核
区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进行现场勘察。
(四)许可决定及送达方式
本结果不公开
办理结果:区卫健委在承诺时限内审批核发;
送达方式:到区卫健委窗口直接领取。
本结果不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