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1号2015年12月27日修正)【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2)29号)《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6年5月27日修正)中第三十二条 对年满六十周 岁,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条件的夫妻,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扶助。
【政策文件】
1、国家人口计生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国人口发[2004]36号)
2、《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工作的意见》(郑政办[2016]71号)第三项 计划生育扶助保障政策体系中第2条 提高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对农村居民年满60周岁,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的计划生育家庭,发给计划生育奖励扶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