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县级
新生儿疾病筛查
夫妇至少一方具有河南省户籍或女方在河南省居住6个月以上(有暂住证)的孕妇及其新生儿。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卫生院;郑州仁济医院;郑州陇海妇产医院;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
街56号;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管城区赣江路56号;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郑州管城回族区南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郑州市东大顺城街136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卫生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路211号;郑州仁济医院: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文治路与鼎盛街交叉口25号;郑州陇海妇产医院:郑州市陇海东路303号;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郑州市紫荆山南路与贺江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周一至周日全天;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周一至周日全天;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卫生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郑州仁济医院:周一至周五09:00-11:30,14:30-17:00;郑州陇海妇产医院:周一到周五09:30-11:30,15:00-17:00;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周一到周日8:00-12:00,14:30-17:30。
对新生儿进行一次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简称:新生儿“两病”筛查)、一次听力筛查。
(1)设专职质控员、采血员、并指派专人负责送检标本的交接和质控。 (2)积极开展新筛健康宣传,在实施血片采集前,将新筛的项目、条件、方式、费用等情况如实告知监护人,并遵循知情选择的原则。 (3)严格掌握新筛采血时间,采血时间为出生72小时后,7天之内,并充分哺乳及要求期限内递送至检测中心。 (4)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技术程序,采集足跟血,制成滤纸干血片,置于塑料袋中,保存在2-8度的冰箱中。 (5)认真填写采血卡片,做到字迹清楚,登记完整,卡片内容包括:采血单位、母亲姓名、住院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新生儿姓名孕周、出生体重、出生日期及采血日期等。 (6)因特殊情况未按期采血者,及时预约或追踪采集血片,对退回不合格血片做到及时重新采集送检。 (7)对可疑阳性病例做到协助追访机构,及时通知复査,以便确诊或采取干预措施。 (8)做好资料登记和存档保管工作,包括活产数、筛查数、新生儿采血登记信息等资料。
郑州市第一人民医院0371-56580261;郑州人民医院南部院区0371-67077427;郑州市第三人民医院0371-66905462;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卫生院0371-66711426;郑州仁济医院0371-61879860;郑州陇海妇产医院0371-55559885;黄河科技学院附属医院0371-60658126。 投诉电话:66203890、61656531。

助产机构在3—7天内完成苯丙酮尿症和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筛查血样标本的采集工作,交由辖区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进行检测。新生儿出生后42天内完成先天性听力障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机构应对筛查出的高风险和可疑阳性病例加强随访,按规定进行诊断,做到早诊断、早干预、早治疗。筛查阳性病例相关信息应及时反馈至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阳性病例的随访管理,确保随访工作落到实处。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