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
1、郑州市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郑州市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郑州市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郑州市航海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南曹乡卫生院、12、十八里镇河卫生院
1、郑州市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商城路220号、2、郑州市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郑汴路向东二十米路南院内、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区货栈北街23号华建公寓、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青年路与东明路交叉口东北角、5、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陇海东路56号附1号、6、郑州市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陇海路72号、7、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区金城街36号、8、郑州市航海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2号、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中州大道1899号57号楼1-3层、1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金岱产业集聚区文治路25号、11、南曹乡卫生院:南曹乡、12、十八里镇河卫生院:十八里河镇
1、郑州市北下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预防接种科每周周一至周日上午08:00-11:00,下午(夏季)14:30-17:00,(冬季)14:00-16:30;
围保科,每周一到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00-12:00,下午14:30-18:00。、2、郑州市东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预防接种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周日上午;围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周一到周六上午每周一~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半天预防接种科:周一到周日围保科:周一到周日、4、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二里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每周一~周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预防接种科:每周一~周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5、郑州市管城区陇海马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科,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接种,周一至周五下午资料整理;儿保科每周一至周六上午8:00~11:30体检,周一至周五下午资料整理,反馈体检结果;
围保科,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周一至周五下午反馈结果,整理资料。、6、郑州市南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预防接种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
围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7、郑州市紫荆山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每周一至周六全天;预防接种科,每周一至周六全天;围保科,每周一至周六全天。
、8、郑州市航海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预防接种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围保科,周一到周五上下午,周六上午。
、9、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紫东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保科,每周一至周日全天;预防接种科,每周一至周日全天;
围保科,每周一至周日全天。、10、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11、南曹乡卫生院:儿保科:每周一~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半天预防接种科:每周一~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半天围保科:每周一~周五全天 周六上午半天、12、十八里镇河卫生院:儿保科,每周一至周六上午;预防接种科,每周一至周六上午;围保科,每周一至周日全天。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簿)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2.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边远山区、海岛、牧区等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
3.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对适龄儿童进行常规接种。在部分省份对重点人群接种出血热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高危人群实施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应急接种。根据传染病控制需要,开展乙肝、麻疹、脊灰等疫苗强化免疫或补充免疫、群体性接种工作和应急接种工作。
1.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处理和报告。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积极通过公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等多种渠道,利用提供其他医疗服务、发放宣传资料、入户排查等方式,向预防接种服务对象或监护人传播相关信息,主动做好辖区内服务对象的发现和管理。
(四)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投诉电话:66247306(工作时)66229209(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