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4-01-31 2024-01-31
二里岗街道办事处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售限放安全管理方案

做好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减少大气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居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文〔20242号)、《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限放实施方案的通知》(管政办网〔2024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强化部门和属地管理责任,通过宣传发动、巡查防控、执法查处等措施,引导辖区居民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有效减少环境污染,确保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确保不发生负面舆情,让辖区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安全的新春佳节。

二、烟花爆竹燃放和销售要求 

(一)限定时间 

1.燃放时间:

22日(腊月廿三)7时至23

29日(除夕)早7210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210日(正月初一)至214日(正月初五)每日7时至23

224日(正月十五7时至23时。 

2.销售时间

21(腊月廿二)22(腊月廿三)

28(腊月廿九)214日(正月初五);

223日(正月十四)至224日(正月十五 

3.重污染天气期间严禁燃放。

(二)限定地点 

1.禁止在下列场所及其周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2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主次干道、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沿线、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3)宾馆、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4)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学校;

5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6)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7)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

8)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9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10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11)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禁止燃放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及其周边具体范围,由有关单位设置明显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警示标志。

 2.在小区内燃放;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确需在小区内燃放,必须在空旷区域划定安全燃放点,由街道办事处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3.旅游景区、其他企业、社会团体等,如有烟花表演意向,必须由专业的燃放团队,在确保所有安全条件下,经公安部门许可后,方可燃放,不得在所在区域内个人燃放和禁放时间段燃放。

(三)限定品种

1.允许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规定的符合个人燃放的C级、D级产品。

2.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

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的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

2)摔炮、擦炮等危险性大、含高敏感度药物的烟花爆竹;

3)不定向火箭、双响等燃放主体升空的烟花爆竹

4三无产品;

5)其他禁止销售、燃放的烟花爆竹产品。 

(四)烟花爆竹燃放应当遵守的规定

燃放时应当按照燃放说明书正确、安全燃放,并遵守下列规定:

1.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和人群密集场所投掷;

2.不得对准或指向易燃易爆的物品燃放;

3.不得有其他影响公共秩序、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

4.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应在其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指导下燃放;

5.严禁携带烟花爆竹等危险物品乘坐地铁、客运班车、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五)烟花爆竹零售应当遵守的规定

1.零售店需专店经营,依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零售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不大于200平方米,严格执行零售店允许存放烟花爆竹数量的相关要求;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至少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店,禁止集中连片经营。严格执行烟花爆竹零售店三严禁,即: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向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的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并接受批发企业配送服务,不得到企业仓库自行提取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零售店负责人向区应急部门签订安全经营承诺书,在限放结束后5日内,零售店未销售完毕的烟花爆竹产品要全部回流到原采购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许可批准的仓库,确保库存清零

2.企业、市民应从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领导专班

为有效推进烟花爆竹限放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全区工作部署,决定成立二里岗街道办事处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专班

  长:单书欣  街道党工委书记

郝振宇  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组长:杨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专班下设办公室(下称烟花办),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办公室。

(二)明确工作职责

街道烟花爆竹管理工作领导专班及烟花办职责负责全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部署指导全烟花爆竹的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各社区、科室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协调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的宣传工作指导、督促派出所、应急、综合执法城管等有关单位依法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落实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社区、科室主要负责人辖区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严格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和打非治违工作各项规定,充分发挥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化管理作用,严密管控,拉网式排查本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情况,一经发现非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并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督促辖区零售点按照销售时间经营;制定烟花爆竹零售点应急处置预案,负责辖区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根据职责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经营、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应急处置协调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经营、运输、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烟花爆竹;查处妨碍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触犯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工作

    综合执法办公室负责依法及时查处流动兜售、非法占道和露天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负责劝阻、制止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占道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好恢复市容市貌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负责流通领域烟花爆竹经营秩序的管理严格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准入,开展专项检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和假冒伪劣及三无产品,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切实维护好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监督抽查烟花爆竹质量,依法查处经营含氯酸钾、超标等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行为负责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的安全管理,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员相关资质的违规行为;负责查处违规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行为;负责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负责烟花爆竹燃放期间的环境监测工作随意燃放烟花爆竹故意制造环境噪音污染影响市民正常生活的单位和个人牵头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制止并处罚根据天气条件发布重污染天气相关工作指令。

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以及劝阻、报告违法经营、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职权范围内应急处置负责制定医疗救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医疗救治应急处置;负责指导和组织学校、幼儿园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的教育;负责监督婚姻登记、养(敬)老院管理等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相关规定;负责压实基层社区网格责任,引导社区居民正确、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

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指督促电影放映机构、出版发行平台等单位做好烟花爆竹文明、安全燃放宣传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舆情管控和舆情评估;负责烟花爆竹网络舆情信息管控工作。

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消防灭火救援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在重点时间、重点区域做好值班备勤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指导重点消防单位消防管理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负责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负责。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宣传发动。各社区、科室通过主要新闻媒体、广播,村组大喇叭、流动宣传车、微博微信、短视频等宣传载体,利用大型商超、出租车、公交车、公交站台、地铁站台设置的LED显示屏,以字幕标语、通告公告、广播提醒形式2024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工作规定进行集中宣传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报道引导居民遵守烟花爆竹管理等有关规定。 

(二)加强人员培训。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者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知识,提高零售点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为,零售店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进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确保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稳定。

(三)严格执法查处。社区、科室要坚持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相结合要落实打非治违属地主体责任,组织联合执法,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制度引导群众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违法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要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在仓库、民房等储存烟花爆竹,以及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过程中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要组织三级网格、微网格、物业管理人员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劝导和安全管理避免民群众在小区内及周边违规燃放,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现场监管。各社区要建立社区燃放自治制度,指导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个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开展消防灭火应急演练;组织社区志愿者、物业人员维护燃放秩序,特别是腊月二十三、除夕、初一、十五等重点时段,要组织三级网格、微网格、物业管理人员辖区单位,划定维护力量责任区域,开展街面、小区、集中燃放点等地的巡逻监控,保证维护力量责任区无缝对接,不留死角。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社区、科室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准备,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提前预置应急力量,做好突发情况应对处置工作,切实防止出现火灾、爆炸、踩踏等影响公共安全的案事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加强巡逻和治安维护,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劝导,依法处理非法燃放行为;应急管理办公室要加强值班备勤,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靠前驻防,确保发生突发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事务办公室要统筹医疗资源,加强医疗救治人员、物资等准备,做好伤员救治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社区、科室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做好烟花爆竹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紧紧围绕确保安全这个核心,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社区、科室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工作实际,立即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重点、步骤和措施要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并加强督导指导,扎实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三)相互协作,形成合力。各社区、科室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增强主动意识,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对查获的非法烟花爆竹依法及时组织销毁,并彻查产品购销渠道,坚决切断非法利益链条。

(四)分析研判,及时报送。各社区、科室要健全信息报送工作机制,及时掌握情况,研判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社区、科室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限放工作,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收集汇总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情况,从21日起每日17时前报送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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