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市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落细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切实提高全区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若干规定)的通知》(豫办〔2024〕6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管办〔2022〕3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分工的通知》(管办文〔2024〕1号)等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现就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各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门管理的各类学校、中小学学科类培训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社区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医疗卫生机构、婴幼儿照护托育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社区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医疗卫生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三、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民宿、公共文化场馆、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单位、演出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文化艺术类和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公共体育场馆、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社区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四、商超、餐饮、住宿业(不含民宿、旅游星级饭店)、家政、美容美发、沐浴、摄像、二手车交易、仓储型物流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商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救助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社区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民政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六、充电设施、物流园区、货运企业、驾校等道路运输行业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村镇建设发展中心牵头负责,分管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七、小区楼院、物业服务行业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既有房屋建筑、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生产工作由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负责,高层建筑消防工作由新型城镇化办公室联合应急办牵头负责,分管住房保障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八、城镇管道燃气、再生资源回收、市政设施、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户外广告牌、经营性停车场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九、加油站、烟花爆竹等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纺织、服装、家居、工艺美术、食品、盐业、包装、生物医疗、钢铁、有色、化工(不含煤制燃料、燃料乙醇和农药)、建材、新材料等工业企业和信息化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一、特种设备、食品药品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市场监管所牵头负责,对接市场监管所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二、农田、农机、渔业、畜牧、养殖、农药、兽药、饲料等涉农行业、动物诊疗机构、河道、水库、南水北调干渠水利工程建设和除险加固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三、电影放映、出版发行行业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党建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宣传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四、专业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城市管理办公室负责,分管市场监管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五、宗教活动场所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党建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民族宗教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六、油气长输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粮食储备行业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经济发展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发展改革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七、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国防动员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八、科技类培训机构等的安全生产工作由社区治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科技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十九、“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的消防安全问题整治、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消防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十、“九小”场所的消防等安全生产工作由十八里河派出所牵头负责,其中,小商店、小餐馆、小旅馆、小美容洗浴休闲场所由经济发展办公室具体负责,小培训机构、小诊所、小网吧、小歌舞娱乐场所由社区治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由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由十八里河派出所牵头负责,分管平安建设工作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十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瓶装燃气安全、装修装饰工程由综合执法办公室牵头负责,分管生态环境保护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十二、大型活动安全工作由主办部门牵头负责,分管该主办部门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十三、其他行业领域(包含新兴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职责分工由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分管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班子成员为主管领导。
二十四、各村(社区)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全面加强本辖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行业领域场所安全生产工作主管领导和牵头部门应当严格贯彻落实豫办〔2024〕6号文件精神,按照我办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有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对未涉及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及相关事项,应当按参照《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管安委〔2023〕4号)、《管城回族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管城回族区室内冰雪场所等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的通知》(管安委〔2023〕11号)、《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十发〔2024〕7号)等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