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区食品工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严格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坚持清单管理和靶向治理,聚焦突出问题大整治、开展风险隐患大检查,研究把握监管规律,推进实施科学监管,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努力构建基于风险管理的食品生产监管检查体系,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总体目标
以企业风险分级监管为基础,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法律义务为重点,以在食品生产企业推行6S现场管理、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为抓手,通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检查,以及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问题的综合治理,促进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和生产可追溯能力明显增强,食品生产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动态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有效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食品小作坊监管,突出“两个关键”,即底数和标准,通过持续开展创建食品小作坊示范单位活动,全面提升小作坊食品安全水平。
三、监督管理依据
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郑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郑市监文〔2022〕144号)等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标准,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监督管理重点
(一)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特殊膳食食品、乳制品、肉制品、蜂蜜、食醋、食用植物油、包装饮用水、配制酒、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复配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产品风险较高、影响区域较广的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小作坊。
(二)重点开展飞行检查。屡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的食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添加剂“两超”较为突出的食品生产单位;媒体曝光或投诉举报集中的食品生产单位;标签问题较多的食品生产企业。
(三)监督检查要求。食品生产企业:依照《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有关检查要求,重点加强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标签和说明书、食品安全自查、信息记录和追溯、委托生产等方面监督检查。食品小作坊:重点加强生产加工环境、生产工艺、原料采购、生产加工、销售仓储等方面监督检查。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河南省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督促大中型企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等各项管理制度,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强化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设立、调整、履职的全过程管理。督促小微型企业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真实完整实施记录、提升食品安全员执行力。建立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强化风险防控能力;督促企业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有效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建立并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食品小作坊落实每日、每周检查,强化全过程管理,持续保持生产加工过程合规。
五、监督管理方式
监督管理方式由监督抽检,日常监督检查、体系核查、跟踪整改、验收构成,积极推进“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创新监管方式,畅通社会共治渠道,推动企业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是日常监督检查为主,即以企业的风险定级为基础,根据风险等级和拟定的检查频次及检查计划对企业开展的监督检查活动。
1.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项目
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的检查原则,根据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的时间和频次及拟定的检查项目,对相关企业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以下方面:
1.1生产环境条件;
1.2进货查验结果;
1.3生产过程控制;
1.4产品检验结果;
1.5贮存及交付控制;
1.6不合格品管理情况;
1.7从业人员管理情况;
1.8食品添加剂生产者管理。
对保健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事项还包括生产者的资质、产品标签及说明书、委托加工、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等情况。
2.食品小作坊监督检查内容
2.1资质要求:证照情况。
2.2生产加工场所:外部环境卫生情况、生产生活区域分离情况、生产区域卫生情况、工艺布局情况、地面卫生情况、墙面卫生情况、屋顶卫生情况、门窗卫生情况。
2.3生产加工设备设施:设施配备情况、设备设施材质及区分情况、防鼠防虫等其他设施配备情况。
2.4原辅材料:原辅料进货查验情况、原料肉进货查验情况、配料登记情况、原辅料存放情况、原辅料卫生情况、生产用水情况。
2.5生产加工过程控制:关键工序控制情况、生产过程卫生控制情况、原辅料使用情况、食品添加剂及消毒清洁剂贮存、保管等情况。
2.6人员要求:人员健康情况、关键岗位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情况、人员卫生防护情况。
2.7产品标识:产品标识及信息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标识情况。
2.8产品储运和销售:贮存、运输场所及工具情况、回收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产品销售记录情况。
(二)食品安全体系核查
组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与通过公开选取的第三方专业认证机构专家组成审核工作组,对重点行业的重点企业在生产资质、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生产过程食品安全控制、出厂检验、销售台帐、追溯体系建设、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等进行审核。
(三)跟踪整改
对于在现场核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新获取食品生产许可企业;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完成整改后,3个月内要进行跟踪检查。对于违法违规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四)推进“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2020年鼓励引导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先行实施“互联网+透明车间”建设,通过鼓励引导企业开展“互联网+透明车间”的管理,推动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车间革命”,将企业生产现场实时引入互联网监管平台,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将企业食品原辅料购进查验、生产加工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产品销售及溯源等信息全程、实时记录,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达到强化企业自律,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提升公众食品安全信心,助推产业发展的目的。
六、工作任务
1.按照风险分级要求频次完成日常监督检查任务,同时将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
2.对食品小作坊开展不少于2次/年的日常监督检查;
3.根据市局要求,对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复配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等重点生产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
4.参与省、市级其他监督检查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和监管责任,根据本年度食品生产监管计划,明确对象、人员、内容、时限和工作要求,并督促抓好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形成统一、协调、高效、无缝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严格检查,注重实效。各监管所要规范监督检查行为,严格实施现场检查,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按时实施复查;需对产品抽检的,应按照抽检工作程序抽样送检;涉及违法违规的,及时依法开展后续查处。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严重隐患,要深入剖析原因,编制风险问题清单,适时开展专项整治。
(三)及时公开,妥善处置。日常监督检查结束后,要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日常监督检查信息,并在企业生产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依规及时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四)检查留痕,优化运用。企业检查完毕,应分户建立食品安全监管信用档案,及时将检查和处理资料汇入档案保存;同时将检查情况在2个工作日内录入《河南省食品安全动态监管系统(日常监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信用分类、量化分级的依据,按照原《郑州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郑市监文〔2022〕144号)规定,根据年度检查结果情况,在年末对企业风险分级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计划表
附件:
2023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实施计划表
序号 | 责任单位 | 计划检查月份 | ||||
1 | 河南省天益油脂有限公司 | 金岱工业园文昌路与姚庄南路交叉口西 | 13*******56 | 王天保 | 金岱所 | 4、8 |
2 | 郑州市克仔食品有限公司 | 管城区南曹乡毕河村 | 13*******39 | 周克平 | 南曹所 | 4、8 |
3 | 郑州金遍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野曹村 | 13*******89 | 赵振合 | 南曹所 | 4、8 |
4 | 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城东路 | 0371-66***8 | 张瑞雪 | 二里岗所 | 6 |
5 | 郑州金遍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郑州市管城区南曹乡南曹村 | 13*******89 | 赵振合 | 南曹所 | 4、8 |
6 | 河南卓宏食品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席村 | 13*******97 | 魏保庆 | 南曹所 | 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