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郑州优之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浩翔药业有限公司等6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
各有关单位:
郑州优之艾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郑州浩翔药业有限公司等62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