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店、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小湖村店、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和谐大道店药品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5年08月18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
各有关单位:
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心店、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小湖村店、河南鸿康智慧药房有限公司管城回族区和谐大道店药品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5年08月18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