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环节质量安全,根据《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关于印发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疫苗流通使用环节专项检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疫苗监督检查情况
接市局文件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转发各监管部门,把具体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人。与卫健部门进行沟通对接,及时掌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接种单位(含临时接种点)动态情况。同时按照文件要求督促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含临时接种点),严格对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查表》、《预防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自查表》和相关法律法规,逐条逐项进行全面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我局在各单位自查结束后,组织相关科室和监管所对辖区疾控中心及疫苗接种点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了疫苗在运输、储存、使用环节的质量安全。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配备有冷库、有备用发电机组,安装有实时温度监测系统,可显示监测点实时温度,采取温湿度自动监测报警、等多项措施,有效保证疫苗能够时刻处于正常温度储存范围。
各接种单位均配备有冷藏柜、冷藏箱储存疫苗,现场检查时,实时储存温度均符合规定,且账货相符;各疫苗接种单位使用的新冠疫苗由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配送,留存有该单位出具的疫苗出库单、冷链运输记录表;均安装有郑州市免疫规划信息系统软件呼声系统,能够显示新冠疫苗出入库信息及接种者信息。
我区现有1家疾控中心、17家疫苗常规接种单位、新冠病毒疫苗时接种点3个。共检查疾控中心2家次,疫苗接种单位(含临时接种点)20家次,监督检查覆盖率100%。
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022年7月6日,市局药品监管处对管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管城区人民医院、紫荆山南路社区服务中心疫苗质量进行督导检查,针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疾控机构和接种单位认真整改到位,并形成整改报告。同时,我局将督导组发现的问题发给各市场监管所和各预防接种结构,要求各接种单位加强安全和责任意识,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理能力,严格按要求运输、储存疫苗,保障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环节质量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
我局将持续加大对预防接种单位和临时接种点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检查力度,进一步做好疫苗流通使用环节全面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使疫苗流通环节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确保辖区内新冠病毒疫苗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