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市场主体诚信自律,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根据郑州市食品安全办通知要求,管城回族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定与市同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7月25日至31日。
二、活动主题
“共创食安新发展 共享美好新生活”。
三、宣传重点
(一)大力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反食品浪费法和食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食品企业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宣传我市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取得成果,弘扬食安共创、诚信经营的食品安全理念。
(二)集中展示全区、各有关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助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树立政府权威形象。
(三)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理水平,对从业人员广泛开展诚信守法教育,营造尚德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四)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加强科普宣传,强化风险交流,推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四、活动安排
(一)区级层面。一是结合疫情防控具体要求,在广场、展览中心等场所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采取现场科普宣传、发放资料、展板展示等多种形式,展示食品安全新技术、新成果,接受群众咨询,营造食品安全共治共享的浓厚气氛。7月底前,参加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在绿城广场举办2022年郑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主场活动。二是开展食品安全“五进”活动。深入农村、商超、校园、企业、社区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向公众发放科普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并对现场咨询群众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予以解答,提升公众健康饮食观念。
(二)办事处层面。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参照区级层面重点活动,结合本辖区工作实际和特色,采取多种形式,有序有效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社会团体、专业机构、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的安全消费意识和违法维权意识。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各自的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同时,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加强安全防范措施,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确保宣传周顺利进行。
(二)突出活动重点。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围绕今年的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参照区级重点活动安排,精心策划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确保宣传取得实效。
(三)增强宣传实效。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汇聚多方合力,增强宣传影响和效果。鼓励和引导专业机构、协(学)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多方力量,围绕宣传重点,开展丰富多彩、互动性强的宣传活动。同时,加强宣传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舆情走势,稳妥发布相关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认真做好总结。请各办事处、各有关部门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并于8月2日前将食品安全宣传周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报送区食品安全办。
联 系 人:王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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