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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城回族区基层政务公开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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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范围内,开山、采石、开矿等破坏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占用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系、道路等,修建生产、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工厂、仓库等,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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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建筑上刻划、涂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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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损坏城市树木花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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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关闭、闲置或者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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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工程施工单位不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利用或者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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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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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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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对涉嫌从事无照经营的场所,予以查封;对涉嫌用于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物品,予以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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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水质达不到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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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
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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